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時間:2018-11-14
一場聲勢浩大的機構改革在內部醞釀數月后,終于揭開面紗。
11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布《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職能配置、內設機構和人員編制規定》(下稱《規定》)。《規定》指出,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機關事業編制925名,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規定自2018年8月14日起施行。
對比原銀監會650余人和原保監會機關400余人的原有編制,“三定”后縮編了近10%。“部委的工作總是那么多,又那么重要,人少應有人少的干法,希望看到一個抓大事、定規矩、敢授權、接地氣、聚人心的新形象。”對于縮編,一位接近銀保監會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
副主席“7變4”,新增4名“首席官”
銀保監會正式掛牌成立后,會領導班子可以概括為“一正七副一紀委書記”,但在“三定”方案落地后,將發生較大變化。
根據《規定》,設主席1名,副主席4名,司局級領導職數107名,含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機關紀委書記1名,首席風險官、首席檢查官、首席律師和首席會計師各1名。
此前,銀保監會會領導包括:主席郭樹清,副主席王兆星、陳文輝、黃洪、曹宇、周亮、梁濤、祝樹民。
彼時,業內人士指出,7名副主席中,除了有到齡退休的外,預計還要有1~2名副主席另有其他職務安排,比如去金融機構任職等。
8月31日,銀保監會原副主席陳文輝告別銀保監會,赴任社保基金副理事長。
“26+1”部門亮相:合并、新設、保留、撤銷
根據《規定》第四條,中國銀行保險監督管理委員會設26個內設機構與機關黨委(黨委宣傳部)。
原銀監會有28個內設部門,原保監會有15個內設部門。此次“三定方案”對于這些原“兩會”部門,既有新設、拆分,也有合并、撤銷。最終對原銀監會與原保監會部門共保留了14個,為原“兩會”的主要業務部門。
原銀監會保留的10個部門包括,國有控股大型商業銀行監管部、政策性銀行監管部、全國性股份制商業銀行監管部、城市商業銀行監管部、農村中小金融機構監管部、信托監管部、其他非銀行金融機構監管部、普惠金融部、創新業務監管部和打擊非法金融活動局。
原保監會則保留了人身保險監管部、財產保險監管部(再保險監管部)、保險中介監管部和保險資金運用監管部4個部門。
新設的部門包括重大風險與案件處置局和公司治理監管部。
對于新設的公司治理監管部,金融監管研究院院長孫海波分析稱,主要對金融機構股權和公司治理加強監管,尤其2017年3月發布的《關于開展商業銀行“兩會一層”風險責任落實情況專項檢查的通知》,對銀行業金融機構和保險業金融機構的公司治理是整治亂象的核心內容之一。
業內人士指出,銀監會、保監會長達十余年的分業監管歷程,使其交叉的灰色地帶長期處于監管真空中。
2018年年初,郭樹清指出:“銀行業當前的主要問題是規范的股東管理和公司治理沒有同步跟上。比如,有的股東甚至把銀行當作自己的提款機,肆意進行不正當關聯交易和利益輸送。此外,對于少數不法分子通過復雜架構、虛假出資、循環注資,違規構建龐大的金融集團,必須依法予以嚴肅處理。”
上述業內人士表示,隨著“三定方案”的落定,上述兩個新部門的設立,將推進監管治理有條不紊地進行。
拆分現場檢查局,撤銷審慎規制局
除了新設部門,此次“三定方案”也有將原銀監會部門拆分。例如,原銀監會現場檢查局分為銀行機構檢查局與非銀行機構檢查局。
根據《規定》,銀行機構檢查局負責擬訂銀行機構現場檢查計劃并組織實施。一位接近監管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指出,近兩年原銀監會對外披露的處罰絕大多數是現場檢查的結果。現場檢查局功不可沒,這或是考慮拆分并進一步壯大的原因。
合并的部門中,包括原銀監會辦公廳、政策研究局、法規部、銀行業信息科技監管部、財務會計部與原保監會辦公廳(黨委辦公室)、政策研究室、法規部、統計信息部、財務會計部(償付能力監管部)。
最后,此次“三定方案”也涉及部分部門的撤銷,其中最引人注目的當屬在去年郭樹清“三三四十”同業、表外金融監管風暴中表現突出的審慎規制局將退出歷史舞臺。
對于撤銷審慎規制局的原因,業內分析認為,原銀監會和原保監會擬訂銀行業、保險業重要法律法規草案和審慎監管基本制度的職責將被劃入中國人民銀行。而審慎規制局的審慎監管規則制定職能將劃歸央行和銀保監會法規部。一位原審慎規制局內部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近期部分同事將被分流入其他部門,而原審慎規制局局長肖遠企也已經出任銀保監會辦公廳主任。
地方銀保監局掛牌工作緊張進行
隨著銀保監會“三定方案”的確定,下一步就是銀保監會派出機構的整合調整。
第一財經記者獲悉,北京銀保監局籌備組于10月19日正式成立,是銀、保兩大監管系統合并機構改革過渡階段成立的首家省級派出機構籌備組。截至26日,已經有寧波、重慶、山西、湖南、內蒙古、北京等地銀保監局籌備組開展工作。
10月19日,原上海保監局黨委書記、局長裴光調任籌備廣東銀保監局。
第一財經記者了解到,對于派出機構的合并,將可能參照銀保監會機關設置相關的處室。另一位接近地方銀監局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簡單參照的話,按條線設立對口處室就可以。
但他也稱,如考慮到各個省級銀保監機構范圍內的法人銀保機構數量和結構的差異,直轄市局(計劃單列市)所在地與省局應各有側重,如上海外資銀行多,可建議分設法人外資監管處室和分行外資監管處,北京地區非銀機構多,可分設信托監管處和其他非銀機構監管處等。
上述接近地方銀監局人士對第一財經記者表示,近年市場亂象層出不窮,從側面反映出省級(含)以下監管資源和組織架構中,基層現場檢查處室和人員嚴重不足,希望機構改革后基層現場檢查資源能夠大幅增加,給會里和省級監管提供強力支持。
來源:第一財經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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