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源:中國基金報 時間:2017-01-04
以熔斷開年,以債市巨震收尾,中間一連串黑天鵝事件,2016資本市場一路走來如履薄冰。
基金業經受了冰與火的考驗。2016年,新發公募基金超過1000只,行業規模創出新高。在新的市場形勢下,行業監管愈發嚴格,基金子公司、私募備案、保本基金、分級基金等都得到進一步規范和調整;基金中基金的推出為行業注入強心劑。
在此,我們梳理出2016基金業十大事件,也從中尋找解讀2017的密碼。
1. 《基金中基金指引》正式發布
首批產品申報受理
2016年9月23日,《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運作指引第2號——基金中基金指引》正式發布施行。發展基金中基金(FOF)有利于廣大投資者借助基金管理人的專業化選基優勢投資基金,拓寬基金業發展空間;滿足投資者多樣化資產配置投資需求,有效分散投資風險,降低多樣化投資的門檻;進一步增強證券經營機構服務投資者的能力。
目前已有19家公司的27只公募FOF產品獲得受理。這些產品在11月底至12月初申報。從基金名稱來看,首批受理的基金并非全是內部型FOF,不少基金公司,如易方達、中融、泰達宏利、海富通、招商、富國和廣發等申報的產品為全市場優選型FOF。
2. 證監會發布兩項規定
完善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監管
2016年12月2日,證監會正式下發《基金管理公司子公司管理規定》及《基金管理公司特定客戶資產管理子公司風險控制指標管理暫行規定》。新規要求,基金子公司凈資本不得低于1億元、不得低于凈資產的40%、不得低于負債的20%,調整后的凈資本不得低于各項風險資本之和的100%。新規將主要通過凈資本指標來限制基金子公司相關業務的無序擴張,推動基金公司在有效控制風險的前提下,審慎開展私募資管業務。
新規出臺意味著通道業務或將退出歷史舞臺,基金子公司尋找轉型方向。當前基金子公司調整的主基調為按照準備金調整業務,瞄準非標股權、資產證券化、股權投行及標準產品投資等領域。此外,新規還禁止基金母子公司之間、受同一基金母公司管理的不同子公司之間的同業競爭。
3. 證監會就修訂《關于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2016年8月8日,證監會發布通知,就修訂《關于保本基金的指導意見》公開征求意見。
此次修訂的主要內容包括:
一、完善保本基金管理人相關審慎監管要求,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經理的投資管理經驗做出規定。明確要求保本基金的基金經理應當具備兩年以上混合型或債券型公開募集證券投資基金管理經驗,或者在證券基金經營機構從事股票和債券投資管理工作且擔任投資經理兩年以上。
二、加強風險監測,及早解決風險隱患。新增風險監控的規定要求基金管理人每日監控保本基金的凈值變動情況,定期開展壓力測試,及時化解風險。
三、完善保本基金投資策略相關風險控制指標,降低保本基金運作風險,從嚴要求穩健資產的投資范圍、剩余期限以及風險資產的放大倍數。
四、適度控制保本基金規模,降低行業風險。明確基金管理人管理的保本基金,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系數后的總金額,不得超過基金管理人最近一年經審計的凈資產的5倍(保險資管公司為1倍)。同時規定,證券公司擔任基金管理人的,應按照合同約定的保本金額乘以相應風險系數后總金額的20%計算特定風險資本準備。明確基金管理人及其子公司的特定客戶資產管理業務不得募集保本產品。
五、完善擔保相關監管要求,增強擔保實效。適度降低擔保機構對外擔保資產總規模,同時要求基金管理人審慎選擇擔保機構,并在定期報告中對擔保機構的情況進行披露。
六、做好新舊規則銜接。明確對保本基金依照“新老劃斷”原則進行過渡安排,相關存續保本基金在保本周期到期前不得增持不符合規定的資產、不得增加穩健資產投資組合剩余期限、不得增加風險資產放大倍數等;相關存續保本基金到期后需要轉入下一保本周期的,應當符合修訂后的《指導意見》有關要求。
4. 《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發布
分級基金投資門檻提高
2016年11月25日,證監會批復滬、深證券交易所發布《分級基金業務管理指引》。該《指引》是在總結分級基金9年來發展的基礎上,對交易監管安排的進一步完善;是規范分級基金運作、完善分級基金投資者適當性管理要求,加強分級基金投資者教育與風險警示的重要制度安排。
《指引》一方面明確了分級基金二級市場交易環節投資者適當性安排,將投資者適當性門檻定為30萬元證券類資產門檻,要求投資者簽署風險揭示書并強化交易過程中的風險警示;另一方面,強化了對基金管理人和證券公司在投資者教育和服務方面的要求,明確了投資者的責任和義務;進一步明確了分級基金折算業務流程,便于投資者準確了解分級基金的折算機制。有關措施安排是保護投資者特別是中小投資者合法權益,促進市場平穩發展的有益舉措。為確保相關方面做好充分準備及市場交易的正常進行,《指引》從發布到正式實施預留5個月過渡期。
5. 委外資金大舉涌入
全年新發公募基金首破千只
2016年以來,委外定制基金大量涌現,公募基金發行數量不斷刷新紀錄。截至2016年12月9日,年內公告成立的基金數突破1000只大關,這也是公募基金19年來首次出現單年度成立基金數破千的情況,年度基金數量增加接近40%。特別是四季度以來,多只百億級委外定制基金密集成立,推動年內新基金首發規模突破萬億元大關,連續兩年新基金首發規模超萬億元。
不過,兇猛的委外基金或將降溫。從風險控制角度出發,監管層已對有關于新基金申報特別是委外基金申報的窗口做出指導,基金公司申報產品不能再“任性”,申報數量和節奏將受到控制。委外定制基金披露將更加詳細,勢必對未來基金發行速度造成較大沖擊。
此外,伴隨著銀行理財資金納入MPA考核指標,預計未來銀行委外資金的規模將會有所縮減。
6. 私募資管業務迎來全面監管
經歷了2015年A股的劇烈震蕩,2016年監管層加大了對結構化、保本類資管產品的清理整頓力度。7月15日,證監會發布《證券期貨經營機構私募資產管理業務運作管理暫行規定》,將2015年3月中基協發布實施的“八條底線”升級為證監會規范性文件,被業內人士稱為“新八條底線”。
“新八條底線”對資管產品的銷售推介、杠桿率、結構化安排等都提出了較高要求。比如,新規進一步壓縮了結構化資管產品的杠桿倍數,強調信息和風險披露,不得宣傳預期收益率,資管計劃名稱中不得包含“保本”字樣。重申禁止資金池業務,不允許不同資管計劃混同操作,提高投顧模式門檻。
一時間,保本、結構化和投顧三大類產品成為整改重點。
在新規實施后,結構化產品銳減,投顧類業務直面寒冬,以往由第三方投顧介入的資管業務轉而尋找信托通道。監管的強化進一步規范了私募資管業務的合法運行,避免了監管套利,引導行業提高風控水平。
7. 深港通開通
滬港深基金密集發行
2016年12月5日,深港通正式開通,對滬、深、港三地資本市場帶來了結構性影響,在資本市場上具有里程碑意義。2016年,受到深港通開通、港股崛起、滬港通總額度取消等一系列政策刺激,公募和私募機構積極布局可同時投資三地的基金產品,滬港深主題基金數量大增。
統計數據顯示,截至12月23日,已有59只“滬港深”基金成立(不同份額分別計算),11月以來就有16只產品成立,另有3只“滬港深”基金正在發行,2只上報。
在市場上的59只“滬港深”基金中,混合型基金占比最大,共有41只;股票型基金18只。從基金公司角度看,30家基金公司已經成立了滬港深主題基金,其中,前海開源基金公司對滬港深主題布局最為積極,已成立的滬港深主題基金達到15只,東證資管、富國基金(博客,微博)、博時基金和廣發基金旗下也成立了多只相關主題基金;而部分中小型基金公司尚未涉足港股市場。
相比QDII基金,滬港深基金申贖效率高,又具備免于直接投資港股需50萬總額上限的優勢,隨著投資者海外配置需求的增加,越來越受到內地投資者的青睞。這也預示公募機構未來需要加強全球化投資方面的研究和人才儲備。
8. 備案收緊 “空殼”私募被清理
2016年2月5日,基金業協會發布《關于進一步規范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若干事項的公告》,私募管理人備案全面收緊。
新規采取四大舉措完善私募備案登記,包括:取消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證明;私募應及時備案產品、履行信息報送義務及按時提交經審計的年度財務報告;新申請私募、首次備案產品或重大事項變更等需提交法律意見書;私募高管人員應當取得基金從業資格。
基金業協會的統計數據顯示,5月1日和8月1日,分別有1901家、7800家空殼機構被清理。備案新規實施后,累計有超過1萬家機構被注銷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記,其中也有不少機構主動棄殼。隨著私募監管趨嚴,私募基金公司設立速度放緩。
與此同時,基金業協會還針對實際情況優化完善了基金從業人員資格考試的組織形式和科目設置,基金從業資格考試在上半年一度升溫。
9. 一系列監管新規發布,私募基金走上規范發展道路
2016年被稱為私募行業監管元年,一年內,中國基金業協會面向私募行業制定推出了7個自律管理辦法和兩個指引,從備案、風控、信披、基金合同、投顧管理、托管、外包、從業人員等方面進行了多維度規范,構建了一套“7+2”自律規則體系,形成了全方位的私募監管版圖,引導私募行業誠實守信、合規運作。
監管趨嚴,私募機構的備案門檻全面提高,一批空殼私募被清理注銷,非法失聯私募機構被列入黑名單。明確的行業行為準則和有效的事中事后檢測處罰,保障了市場主體間的博弈秩序和博弈環境。魚龍混雜的私募基金業正在發生巨變,行業經歷了大浪淘沙般的洗牌,最終步入健康發展的軌道。
一系列新的監管措施對私募基金的投研能力和風險管理能力都提出了更高要求,為私募基金展現了更大的發展空間。
10. 基金業協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召開
12月3日,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第一次會員代表大會在北京召開。參會代表從2015年底之前加入協會的2117家會員中推選產生,經過選舉、推薦和特邀的方式,最終產生508名代表。
大會選舉產生了中國證券投資基金業協會第二屆理事會、監事會,通過了《會員代表大會工作報告》、《財務工作報告》、《會員管理辦法(修訂稿)》、《會費收繳辦法(修訂稿)》等文件。
按照此前發布的監管新規,擔任資管產品投顧的私募管理人需為基金業協會會員,修訂《會員管理辦法》也將為行業規范提供進一步的制度支持。
修訂后的《會費收繳辦法》規定,普通會員的入會費由10萬元降低為2萬元,觀察會員的入會費由2萬元降低為1萬元。聯席會員的會費下限由10萬元下調至2萬元。同時考慮到基金銷售機構在基金行業的重要性日益提升,基金銷售機構的會費標準上限由10萬元調整為20萬元。該辦法自2017年1月1日起實施。
在這次大會上,中國證監會主席劉士余發表講話,首次對資本市場各種不正常舉牌、杠桿收購現象表態。
來源:中國基金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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